缓刑考验期内嫖娼,检察院:撤销缓刑,收监!_天天即时
2023-04-26 11:11:06 | 来源:现代快报+ |
2023-04-26 11:11:06 | 来源:现代快报+ |
(资料图)
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其间却因嫖娼被警方行政拘留并处罚款。4 月 25 日早上 7 点半,刚刚行政拘留释放的社区矫正人员吴某,在海安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的监督下,懊悔地走进了海安市看守所监区大门,从这天开始,他将继续待在铁窗内,执行原判一年的刑罚。
2022 年 7 月 28 日,吴某因犯盗窃罪被仪征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 2022 年 8 月 9 日至 2023 年 8 月 8 日。如果不是自己的一次任性,还有 118 天,他的缓刑考验期就满了,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2023 年 3 月 15 日,吴某因嫖娼被海安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 5000 元。
跟吴某同时被行政拘留的还有薛某,2022 年 5 月 26 日,薛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海安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 2022 年 6 月 6 日至 2024 年 6 月 5 日。2023 年 4 月 7 日,薛某因嫖娼被海安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 5000 元。
今年 4 月 9 日,海安市检察院在对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进行日常检察时,通过 " 两法 " 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中调取的行政处罚人员数据,与该市在矫人员信息进行数据检索、碰撞,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薛某、吴某因嫖娼被海安市公安局行政拘留。该院认为,若薛某、吴某确实属于在缓刑考验期内被行政处罚,属于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情形,应当依法予以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承办检察官随即展开调查,从海安市拘留所调取了薛某、吴某二人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核实二人均因嫖娼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向海安市司法局调取二人的社区矫正档案,确认二人均处在缓刑考验期内,且司法所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措施,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开展了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二人均按时向司法所报告思想,准时参加学习、谈话。
经过调查核实后,海安市检察院认为,薛某、吴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4 月 10 日、13 日,海安市检察院先后向海安市司法局发出《收监执行意见书》,建议该局立即启动收监执行程序。收到意见书后,该局分别向海安市法院、仪征市法院提出对薛某、吴某撤销缓刑的建议。
4 月 19 日、25 日,海安市法院、仪征市法院依法裁定对薛某、吴某收监执行,裁定作出当日,二人被送至海安市看守所服刑。
通讯员 赵晓倩 陆吟秋 现代快报 + 记者 严君臣
(编辑 邵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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