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新视野】男子好心“顺”同事上班,意外出车祸致 4 个 10 级伤残,遭索赔 28 万
2023-03-17 22:15:25 | 来源:星视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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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近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判决男子赔偿工友十余万元。罗某驾驶小车搭载沈某、曾某,与邹某驾驶的物流公司所有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致沈某、曾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交通管理大队认定罗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沈某受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并经司法鉴定为 4 个 10 级伤残。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罗某、邹某等赔偿各项损失费用共计 28 万。法院认为,本案中牵引车无责任,邹某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罗某搭乘的无偿性和利他性,非营运车方构成“好意同乘”,酌情减轻车方罗某 20% 的赔偿比例,罗某损失 24 万,由牵引车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赔偿沈某 2 万,对交强险不足赔偿部分,罗某承担 80%,扣除已付还需赔偿 14.7 万,其余损失由原告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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