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组织或推迟期末考试,全国多地调整中小学期末安排
2022-12-24 07:25:05 | 来源:潇湘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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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日前,全国多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学期期末有关工作进行部署,调整期末考试相关工作。
12 月 23 日,贵阳市教育局就 2022 — 2023 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有关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本学期除小学一、二年级不举行期末考试外,小学三年级至普通高中三年级期末考试调整至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进行。
此前一天,成都市教育局对中小学(幼儿园)本学期期末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调整,表示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一、二年级和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特殊教育学校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结束教学(保教)工作后开始放寒假。高中一、二年级于 2023 年 1 月 8 日结束教学工作后开始放寒假。高三(含中等职业学校)、初三年级按原计划开展教学,2023 年 1 月 16 日开始放寒假。同时,小学各年级和初中一、二年级、特殊教育学校本学期期末不组织期末考试,2023 年春季开学后,各学校可结合实际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诊断分析。高一、高二年级调研考试推迟到 2023 年春季开学后举行。高二年级 2023 年 1 月 7-8 日参加全省统一举行的学业水平考试(或按教育厅最新通知要求实施)。因病不能参加的学生,可申请 2023 年 3 月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三年级第一次诊断性考试推迟到 2023 年 1 月 9-10 日进行。
同样在 12 月 22 日,杭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调整全市初中期末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初一、初二年级不再组织期末考试;初三年级期末考试暂推迟到下学期进行,具体时间根据疫情形势等情况另行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也于 12 月 22 日发通知表示,初三、高一、高二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 ( 星期五 ) 学期结束,不安排期末考试,不再组织线上教学。高三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 ( 星期一 ) 起,全部实行线上教学,原定期末市质检调整至下学期择时进行。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若有调整优化,再作通知。按照省教育厅之前发布的消息,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划在 2023 年 1 月 5 到 6 日(星期四—星期五)举行。
此前,厦门幼儿园、1 到 8 年级、中职学校、特教学校已经在 12 月 16 日结束学期工作。
此外,南宁市教育局发通知明确全市幼儿园自 12 月 19 日起放寒假,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自 12 月 24 日起放寒假。
潇湘晨报记者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