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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第一,世界第二” 海信世界杯“擦边球”广告违法吗?

    2022-11-22 16:04:25  |  来源:大象新闻  |

    11 月 20 日晚,卡塔尔世界杯盛大开幕。


    (资料图片)

    在东道主卡塔尔队对阵南美劲旅厄瓜多尔队的世界杯揭幕战中,赛场四周被中国广告 " 包围 ",正好印证了那句," 虽然没有中国足球,但‘中国无处不在’ "。

    赛场四周硕大的中文广告牌更是显眼,这其中,最惹人注目的则是海信集团的广告语," 中国第一,世界第二 ",这则广告也引来了不少争议。

    有网友称:" 这广告违反了 广告法 ",还有网友表示:" 中国的广告法管不了卡塔尔 "," 中国广告当然是给中国人看的啦 "!网友们众说纷纭。

    我国广告法第 9 条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国家级,世界级,最佳等词语," 第一 " 也在禁用之列。那么,海信这次的世界杯营销,越界了吗?

    有关律师称,涉事广告系在国外发布,如果涉案商业广告活动不在中国境内,不论经营者是中国 " 海信公司 ",还是俄罗斯 " 海信公司 ",亦或是其他境外的 " 海信公司 ",都不属于中国《广告法》调整范围。

    不过,这并不代表海信的行为完全没有瑕疵。

    据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企业合规法律专家赵嘉炜律师介绍,这个案例更具 " 擦边球 " 意味的一点在于,它并非完全不涉嫌违反《广告法》。

    因为支撑海信 " 中国第一,世界第二 " 宣传的,是自身电视机产品的出货量,但它并没有在广告牌的显著位置标明这一点。

    这就可能引人误解是海信宣传自己的品牌整体 " 中国第一,世界第二 ",这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而《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广告法》不同的一点在于,前者并不仅限于规制中国境内的行为。

    " 从广告活动的实质来看,海信显然明知自身的世界杯广告通过央视和其他媒体的转播,能够传达给国内受众," 赵律师指出," 一般对违反《广告法》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如果从实质审查的角度出发,无论广告主和广告活动是否在境外,只要实质审查发现这是一个面向境内受众的广告行为,或可以实施相应审查。"

    敢这么喊口号,其实海信早就不是第一次了。

    海信 2016 年成为欧洲杯的顶级赞助商,当时就把 " 海信电视,中国第一 " 的广告语打在了欧洲杯的赛场上,2018 年俄罗斯世界杯,他们又将 " 中国电视,海信第一 " 设为赛场边的广告词,引发过讨论。

    根据 Global Data 公布的数据,在今年的卡塔尔世界杯上,中国企业成为本届世界杯最大赞助商,为卡塔尔世界杯赞助了共 13.95 亿美元,超过了美国的 11 亿美元。共有四家中国企业入选官方赞助商名单:万达集团、海信集团、蒙牛乳业、vivo。

    四年一度的世界杯是球迷的盛事,也是巨头们没有硝烟的营销战场。

    不论如何,海信的这条擦边球广告确实是给他们的曝光率提高了不少。

    对于他们的这则广告,你觉得是违法广告吗?

    关键词: 中国第一 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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