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消息!男子顺走 38 元零食,换来拘留 7 天
2022-11-01 16:57:38 | 来源:现代快报+ |
2022-11-01 16:57:38 | 来源:现代快报+ |
(资料图)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郑菲 记者 顾潇)男子在扬州火车东站内偷拿商店 3 袋价值 38 元的 " 脆马蹄 " 零食,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仅过十分钟,就将自己送进了派出所。因该男子是六个月内第二次盗窃,目前被南京铁路公安处扬州站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7 日的处罚。
10 月 30 日早晨,扬州东站民警接到站内一家商店员工报警求助称,商店内的商品失窃,经自行调取店内公共视频,怀疑是一个穿灰色外套的男子所为,自己已在候车室找到该男子,请求民警帮助前往处理。
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发现,一名男子正坐在座位上吃着一袋零食。店员在一旁指认,这就是商店被盗的商品。店员告诉民警,当时该男子手拿一袋零食(" 脆马蹄 ")到收银台结账时,从其口袋掉落了另一袋 " 脆马蹄 ",他当时就感到疑惑。男子走后,他在店内检查时发现两个被撕开的食品包装袋,里面的小包装 " 脆马蹄 " 失窃,于是立刻调取店内公共视频,发现果然是该男子所为。他在候车室找到该男子后,立即报警求助。
民警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询问,并在其随身携带的行李箱内找到商店被盗的零食,价值 38 元。证据面前,男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原来,男子姓李,30 岁,广西人,无业,当天到扬州东站坐车打算前往高邮找工作。期间到站内商店购物,因为看到店里人不多,顿时起了贪念,以为人不知鬼不觉地偷点零食不会被发现,于是便偷走了三袋零食。
经查,李某半个月前曾因盗窃手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6 日的处罚,此次盗窃符合 " 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 " 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从重处罚的情形,南京铁路公安处扬州站派出所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 7 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