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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观点:“路怒症”男子别车后还打人,赔了 5400 元后悔了

    2022-09-25 19:08:30  |  来源:现代快报+  |


    【资料图】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不少司机在遇到他人胡乱变线、强行超车等情况时,瞬间就患了 " 路怒症 ",不把对方的危险操作还回去的话,总觉得咽不下这口气。南京市高淳区一男子被人别了车,他不但冲上去别了回去,还下车把对方司机打伤。近日,南京高淳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男子赔偿对方 5400 元,该男子在庭审时,对自己一时冲动的行为很后悔。

    2021 年,张某开车行驶在高淳区某条道路上,突然看到前车没有打转向灯,就拐向其行驶的车道上。张某赶紧刹车,差点就撞到了一起。张某顿时来了火,他加速超过前车,然后别对方的车。在等红绿灯时,张某下车殴打对方驾驶员。

    对方驾驶员吴某报警后与张某理论,谁知张某又揪住他的衣领,导致手机摔坏。警方组织双方调解,吴某获赔了 200 元的手机修理费。

    回到家里,吴某觉得胳膊疼,经医院诊断为皮肤挫伤,在医生的建议下,他休息了几周。后来,吴某将张某诉至高淳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 6000 元。

    在庭审时,张某表示一定认真悔过,称当时自己的脾气上来了,是一时冲动。

    法院认为,该案系因吴某车辆拐弯未打转向灯引发的纠纷,该行为影响行驶安全,其对纠纷的发生有一定过错;张某对此未能冷静处置,殴打吴某致伤,对损害的发生负较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故判由张某承担 90% 的赔偿责任。

    近日,高淳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5400 元。

    法官提醒,胡乱变线、强行超车、闯黄灯 …… 不少司机在面对糟糕的交通状况时,常有 " 路怒症 " 的情况发生。但一定要控制自己的行为,互相追逐、别车都是极其危险、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司机朋友要时刻保持理智,不要因为一时的怒气酿成严重的后果。

    (编辑 高淼)

    关键词: 区人民法院 一时冲动 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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