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观热点:一女子在海底捞就餐时意外身亡?涉事门店停业,最新回应来了
2022-09-09 07:57:05 | 来源:西湖之声 |
2022-09-09 07:57:05 | 来源:西湖之声 |
9 月 8 日,有网友报料称
(相关资料图)
福建莆田一女子
在海底捞就餐时突发意外
现场抢救无效身亡
海底捞相关门店回应称,全力配合家属和警方调查原因,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网传消息显示,上述事件发生在 9 月 6 日晚间,一名女子与男朋友在福建莆田海底捞火锅就餐时突发窒息,疑似被食物噎住,现场有服务员和食客上前帮忙进行急救,随后 120 也赶到现场。
但不幸的是,该女子最终并未抢救过来。
视频截图
9 月 8 日下午,记者尝试致电该门店了解情况,但电话自动回复称 " 由于门店设备检修,今日暂停营业,恢复营业时间待定。"
随后,记者从海底捞公共事务部相关负责人处证实,9 月 6 日,莆田海底捞火锅 ( 万达广场店 ) 确实发生了一起意外事故。
该负责人介绍,9 月 6 日,一顾客在和数位同事就餐过程中发生突发情况,门店现场协助同伴进行急救施救及拨打 120," 不幸的是,经过现场施救及 120 抢救未能挽回生命,我们对此深表难过,正积极为家属提供必要协助,并全力配合家属和警方调查原因,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8 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
付建律师表示,此事首先要确定顾客死亡原因,以及海底捞是否履行了必要的救助措施。" 如果是因为顾客自己身体状况出现问题,还没来得及抢救而意外死亡的,因海底捞其本身不存在过错,也不存在侵权行为,所以无须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是因菜品问题,服务员没有说明正确食用方法,或者发生意外以后餐厅没有积极救助,造成顾客死亡的,餐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付建律师认为需要根据顾客的死亡原因划分责任,"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顾客意外死亡的原因是餐厅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受害人家属可以要求餐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餐厅不存在过错,可以拒绝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