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讯:赚钱欲望难耐,券商自营负责人借亲戚账户炒股,水平不太行?亏损 1 万多,遭罚 20 万
2022-09-07 07:53:45 | 来源:财联社 |
2022-09-07 07:53:45 | 来源:财联社 |
亏了夫人又折兵,这位证券公司自营负责人违规炒股,不仅亏损,还遭罚款。
(资料图)
9 月 6 日,证监会发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任民生证券投资交易部投资经理、方正资管投资部投资经理兼权益研究负责人孔典熠,在 2019 年 4 月 8 日至 2020 年 3 月 19 日、2020 年 3 月 30 日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期间,因控制使用亲友账户进行股票交易,不仅亏损 1.3 万,还被罚 20 万。
过往经验来看,证券从业者违规炒股行为多出现在经纪业务一线员工,而包括自营、资管、IT 等部门的从业人员炒股则更具有隐蔽性,还体现出违规交易时间更长、交易金额更大的特点,例如在海通资管前任权益投资部刘某的处罚案例中,违规交易时间长达 7 年,累计交易金额达 146.82 亿。但监管不断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技术手段也在不断升级,券商从业人员还需要严格自律,确保合规。
近段时间的处罚案例来看,资管负责人、人力资源总经理、分公司机构部总经理、信息技术部员工,到一线的营业部负责人、投资顾问、财富经理、客户经理、经纪人,皆因违规炒股案例曝出。
自营与资管负责人炒股亏损 1.2 万,被罚 20 万
根据证监会 9 月 6 日公布的处罚决定书,孔典熠在 2017 年 3 月 29 日至 2017 年 7 月 5 日先在华融资管任投资经理;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至 2020 年 3 月 20 日,在民生证券投资交易事业部任投资经理;后 2020 年 3 月 30 日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在方正资管证券投资部任投资经理兼权益研究负责人。
处罚决定书显示,在民生证券和方正资管任职期间,孔典熠先后利用其姨夫 " 刘某宁 " 等的财信证券账户交易 " 中信证券 "" 平安银行 " 等 133 只股票,累计买入成交 2289 万元,累计卖出成交 2269 万元,期间合计成交 4557 万元,累计亏损 1.3 万元。
其姨夫证券账户开立时,所预留手机号为孔典熠母亲王某萍手机号,结合该账户开立至最后交易日转入的 11 笔合计 67.69 万资金,其中 20 万来自孔典熠母亲,37.69 万来自孔典熠,10 万来自孔典熠朋友之母。
综合下单手机号下单情况、相关当事人情况说明、银证转账流水等证据,证监会认为,孔典熠作为证券从业人员,通过实际控制并使用亲友账户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中关于禁止从业人员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规定,构成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 " 的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违反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以及孔典熠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孔典熠处以 20 万罚款。
前车之鉴,有券商资管前员工被罚没超亿元
无独有偶,海通资管前任权益投资部副总监(主持工作)刘某也因为涉及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证券交易,在 6 月 30 日,被上海监管局开出一张罚没金额过亿的罚单。
处罚公告显示,刘某任职期间,委托下单 24623 笔,累计交易金额达 146.82 亿,盈利 5463.87 万。上海证监局责令刘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刘某违法所得 5463.87 万,并对刘某处以 5463.87 万罚款。合计罚没金额高达 1.09 亿,刷新近年个人罚金 " 纪录 "。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对券商非一线营销人员违规炒股相关事项已开出多张罚单,除前述的资管负责人,也涵盖人力资源总经理、分公司机构部总经理、信息技术部员工。
7 月 20 日,宁波证监局披露一则处罚显示,2020 年 5 月,曾在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岗工作的金某某,通过 " 李某原 " 证券账户,买入 " 荣丰控股 "10.5 万股,成交金额 128.20 万元,同年 6 月 12 日全部卖出,成交金额 233.42 万元。扣除交易税费,当事人金某某获利 104.92 万元。最终,宁波证监局决定没收金某某违法所得 104.92 万元,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7 月 13 日,陕西证监局的一则行政处罚引起业界关注,中邮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周生虎,因本人在任职期间买卖 " 东山精密 " 与 " 领益智造 " 两只股票,累计买卖交易金额 34815 元,盈利 3080.35 元。陕西证监局没收周正虎违法所得 3080.35 元,并处以 9241.05 元罚款,合计罚没金额 12321.4 元。
更早之前,5 月 26 日,广东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发证券信息技术部投资与资管运维组工作人员周某新,利用未公开信息大肆交易,趋同交易金额 1.09 亿元,最终被罚没合计 632.6 万元。
一线从业人员依然是违规炒股 " 高发地 "
据财联社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监管部门查处的违规炒股与代客炒股相关处罚案例已达 15 起。其中 10 起涉及券商一线营业部人员,包括代客理财 7 起,借用他人账户进行证券交易 3 起。涉及券商包括国金证券、国盛证券、广发证券、天风证券、华林证券、信达证券、中信证券、湘财证券、东海证券、信达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