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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今日讯!湖南推动长株潭区域基本医保统筹管理,9 月 1 日起施行!

    2022-09-01 15:57:24  |  来源:潇湘晨报  |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记者今天从湖南省医保局获悉,《长株潭区域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风险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从 9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据悉,《长株潭区域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风险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别筹集、使用与管理。二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调剂金以上年度决算报表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不含个人账户 ) 和生育保险统筹基金筹资总额为基数,按 3% 的比例上解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调剂金以上年度决算报表中城乡居民筹资总额为基数,按 3% 的比例上解。调剂金累计结余规模不超过上年度筹资总额 6%,达到 6% 时即暂停上解。三是调剂金主要用于应对长株潭区域基本医保基金支付风险。

    当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和省本级基本医保基金出现当期亏损时可以申请调剂金。调剂金一般每年调剂一次,特殊情况可紧急调剂。四是当期亏损金额低于该市 ( 或省本级 ) 当年度基金筹资总额 3% ( 含 3% ) 的部分,由调剂金按 100% 比例调剂 ; 当期亏损金额高于该市 ( 或省本级 ) 当年度基金筹资总额 3% 的部分,由调剂金按 70% 比例调剂 ; 下拨调剂金总额达到该市 ( 或省本级 ) 上年度基金筹资总额 9% 时年度内不再下拨。

    自 2021 年起,该局积极推动长株潭区域基本医保统筹管理,努力为落实省级统筹做准备。继 2021 年 10 月 19 日出台《长株潭区域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统筹管理实施方案》 ( 湘医保发〔2021〕48 号 ) 后,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又出台了《长株潭区域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风险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 ( 湘医保发〔2022〕35 号 ) ,2022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潇湘晨报记者夏盛 通讯员熊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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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生育保险 基本医保 筹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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