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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报丨遗落酒店的茶叶被“顺手牵羊”,算盗窃吗?警方:估价后决定是否立案

    2022-08-20 19:10:06  |  来源:红星新闻  |

    ↑视频监控截图

    红星新闻记者 蔡晓仪 蓝婧


    (相关资料图)

    责编 邓旆光 实习编辑 朱洁英

    8 月 19 日,北京的王先生在社交平台发布消息称,其当天早上在沈阳一亚朵酒店三楼餐厅吃早餐时,将朋友送的一大盒价值 6000 元的茶叶落在桌上,十分钟后回餐厅时发现茶叶没了。调监控时,发现是餐桌对面一个男子拿走。

    随后,他到白塔派出所报案,警方认为 " 仅为普通侵占 "。王先生作为一名刑事律师,则认为这是 " 毫无争议的盗窃行为,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制的范畴 "。

    截至 20 日中午 12 时左右,王先生发布的该条监控视频已破 170 万播放量,在酒店中对被遗忘物品 " 顺手牵羊 " 的行为,属于非法侵占罪还是盗窃罪的争议,成了网友热议的法律问题。

    20 日中午,红星新闻从王先生处得知,今早他从曾告知他案件是民事纠纷的民警处得知,派出所已决定受案,由派出所对遗失茶叶进行估价,并初定于 21 日在线上做笔录,才能最终决定是否立案。

    价值 6000 元的茶叶

    遗落酒店被 " 顺手牵羊 "

    8 月 19 日,王先生在社交平台发布消息称,其当天早上在亚朵酒店三楼餐厅吃早餐时,将朋友送的一大盒价值 6000 元的茶叶落在桌上,约十分钟后回酒店时发现茶叶没了。调监控时,发现是餐桌对面一个李姓男子拿走。该男子还翻看了王先生袋中的书,最后一并拿走。

    ↑王先生社交平台截图

    王先生回忆," 早上七点多我吃早餐时,李姓男子和一群同事坐到了我对面,我看了一眼他们,他也看了一眼我的茶叶。随后我到一楼前台开发票,中途上了一个厕所,监控显示,整个过程也就是十分钟左右。回到前台时,我想起茶叶,就到三楼找,发现茶叶已经没了,工作人员也说没看到丢失的茶叶。"

    随后,他打电话给白塔派出所报案,警方到酒店时,发现此人已把茶叶拿去公司,经酒店人员前往公司清点,发现茶叶已经被喝了一袋。他被派出所民警告知," 不是盗窃罪,而是普通侵占,不归公安管,要追究只能到法院起诉。"

    但作为一名刑事律师,王先生认为," 这种非常短暂的遗忘(十分钟左右),并未完全脱离他的占有,是毫无争议的盗窃行为,至少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制的范畴。"

    20 日中午,红星新闻从王先生处得知,今早(20 日)他从曾告知他案件是民事纠纷的民警处得知,派出所已决定受案,由派出所对遗失茶叶进行估价,并初定于 21 日在线上做笔录,才能最终决定立不立案。

    王先生表示,他并非一定想要让对方承担刑事责任," 我只是觉得类似这种盗窃行为至少应该有公安机关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而不是直接不作任何处罚,推到法院去。" 随后,红星新闻多次致电白塔派出所办案民警电话,并未接通。

    律师解读

    实务中侵占罪和盗窃罪认定存分歧

    核心在于判断 " 占有的归属 "

    截至 20 日中午 12 时左右,王先生发布的该条监控视频已破 170 万播放量,引起广大网友对本次酒店 " 顺手牵羊 " 事件属于非法侵占罪还是盗窃罪的争议。有观点认为,司法实践中之所以产生侵占罪和盗窃罪认定的分歧,是因为刑法明确规定 "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的 " 以侵占罪来认定,因此判断行为人获取的财物是不是遗忘物或埋藏物成为了关键。对此,红星新闻咨询了多位资深律师。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张召怀律师指出,在讨论这个案件时,许多人认为构成侵占的一个直观理由是,当时确实是 " 遗忘 " 在了餐厅,既然被害人自己都承认是 " 遗忘 " 在了餐厅,那就属于侵占罪明文规定的 " 遗忘物 ",所以应该是侵占。但这种直观的理解并不妥当,我们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比如在地下停车场停车,吃完饭后忘记放在哪儿了。如果按照字面上去理解 " 遗忘物 ",就意味着,这个时候别人将车开走了,是不是也只能认为是侵占罪?

    " 所以理论上也经常批评这种字面上理解‘遗忘物’的观点,认同这种观点等于说,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别,完全取决于被害人的记性:被害人记性好的,就定盗窃罪;记性不好的,就定侵占罪。这会导致定罪很随意,完全取决于报案人的主观状态。" 张召怀律师指出,基于这些理由,我们一般认为," 遗忘物 " 的核心意思应该是 " 脱离他人占有之物 "。

    " 因此,在本次案例中,判断盗窃还是侵占的关键,就在于判断‘占有的归属’。" 张召怀律师指出,值得注意的是,刑法中的 " 占有 ",不是只有物理上控制着才叫做占有,主要还是一种社会观念上的判断。比如说,我们临时把自行车放在路边去办个事,哪怕没有上锁,也不属于 " 脱离占有物 ",被人骑走的,仍然属于盗窃,不是侵占。这个社会观念就是指,大家默认 " 这是别人的东西,你不能拿 "。

    张召怀律师认为,回到本案中的 " 茶叶 ",只是处于一种 " 占有松弛 " 状态,而非脱离占有的状态,不该定为侵占罪。原因如下,一是案发地点是在酒店餐厅,面向的对象是房客,本身有一定的限定,属于小范围的特定对象,不同于其他公共场所;二是离开的时间非常短暂;三是行为人当时一开始就坐在对面吃饭,明确知道东西是被害人的;四是即使从字面来理解 " 遗忘物 ",那么在被害人离开之后,物品也转而由餐厅占有,而不是无人占有的状态,不构成侵占罪。

    目前盗窃罪和侵占罪在实务处理中区别很大。张召怀律师介绍,行为一旦被定性成侵占,公安机关一般就不处理了,一是因为根据刑法规定,侵占罪属于 " 告诉的才处理 " 的自诉罪,实务中经常狭义理解成需要向法院告诉才行;二是因为侵占罪的立案数额标准也很高,比如盗窃罪 1000-3000 元就能刑事立案,而侵占罪需要达到 10000 元甚至更高(全国无统一标准),才能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门槛很高。

    两高规定:盗窃金额达一千元以上即可构成犯罪,具体标准因地而异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也认为,顾客将个人物品遗落在酒店餐厅,并没有完全脱离占有,当顾客返回时仍可以拿回自己的物品。此外,对顾客遗落的物品,酒店有暂时保管的权利和义务,第三人无权占有,因此不构成侵占罪。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介绍,本案应属于盗窃行为," 原因在于,被害人的茶叶,只是暂时的遗忘,他并没有失去对茶叶的控制,如果嫌疑人不拿走茶叶,被害人完全可以在返回时找到茶叶,正因为嫌疑人将茶叶拿走,所以,导致被害人失去了对茶叶的所有权。"

    谭敏涛律师指出,侵占针对的是遗忘物,所有权人对彻底失去对物品的控制压根不知情,并且嫌疑人对他人物品也是合法占用后拒不归还," 但到本案而言,显然不是合法占用他人遗忘的茶叶,而是违法占有,所以不属于侵占行为。"

    ↑起刑标准

    付建律师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涉案财物价值进行鉴定后,盗窃金额只要达到一千元以上就可以构成犯罪。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 " 数额较大 "、" 数额巨大 "、" 数额特别巨大 "。

    具体金额各地省一级高级人民法院有所不同,例如按照辽宁省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起刑点为 2000 元,谭敏涛律师指出," 如经鉴定,茶叶的价值大于 2000 元,嫌疑人涉嫌盗窃罪,如果茶叶的价值没有达到 2000 元,这就属于普通的盗窃,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范畴。"

    — END —

    关键词: 顺手牵羊 治安管理处罚法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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