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焦点!“接力贷”成购房新渠道,有哪些问题要注意?
2022-08-18 20:56:00 | 来源:新京报 |
2022-08-18 20:56:00 | 来源:新京报 |
转自:新京报评论
" 接力贷 " 在成为老年人购房新增选项之时,同样为家庭关系的处理提出了新命题。
▲某售楼处中摆放的楼盘模型。图 /IC photo
(资料图片)
文 | 缪因知
近日,北京住建委发布消息,对中心城区老年家庭(60 周岁及以上)购买昌平区平西府、顺义区福环、顺义区薛大人庄三宗试点项目,并把户口迁至试点项目所在地的,给予一定的支持政策。
北京住建委提出了三项措施:老年家庭名下无住房且无在途贷款的,购买试点项目普通住房执行首付比例 35%、非普通住房执行首付比例 40%,以及相应的贷款优惠利率;购买试点项目 140 平方米以下住房的,按首套房首付比例 35%、二套房首付比例 60% 执行;其子女可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
据媒体调查发现,北京市部分银行在其他非试点项目也可以做 " 接力贷 " 业务,即父母可以作为主借款人,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只要父母具备北京购房资格,父母和子女的收入总计不低于所还月供的 2 倍即可。
事实上,今年 4 月,广州就传出有银行启动 " 接力贷 " 的消息;6 月,广东珠海推行的公积金 " 接力贷 " 也曾引发市场关注,其中提到实行 " 一人购房全家帮 "。也就是说,珠海市缴存职工可用公积金帮直系亲属付首付和还贷。
这些地方推出的 " 接力贷 " 略有差异,但其主要的意义是符合条件人群购房和借款时,能够享受房贷方面的优惠,如更高的贷款比例、更优的房贷利率。
从这一点上说," 接力贷 " 作为纯属双方自愿才能办理的新生事物,对购房刚性需求的老年人来说,提供了一个新增选项,更能减轻其资金压力,是一件好事。
与此同时,对于名下已经有房产的一族而言," 接力贷 " 通过父母来购房和贷款,也增加了投资房产的可能。因此,在 " 房住不炒 " 基本政策没有变化的现实背景下,需要对这一倾向有所警惕。
而且,对于这部分人群来说,如果已有房贷尚未还清,又上马 " 接力贷 ",也必然面临更高的还款义务,也当量力而行。
" 接力贷 " 的模式,比一般贷款模式关系更为复杂,借款人在决策时,也需要提前约定好权利义务,以免家庭内部发生矛盾。
毕竟," 接力贷 " 至少涉及两代人,作为房贷又是长期贷款,办理了之后不能随便反悔。价值观难免有差异的两代人,要提前沟通好,免得随着履约周期的推进而出现问题。
此外,报道中提到,关于贷款年限,以 90 减去年龄大的父母一方年龄即为贷款年限,例如父母今年 65 岁,则贷款年限为 25 年。
客观地说,不能排除老人在还贷期届满前就去世的可能性。此时,还款义务会单独落在子女身上。这对于比较依赖老人的月收入去还贷的家庭而言,需要对此有所预期和应对。
需要注意的是," 接力贷 " 的对象是老人," 接力贷 " 对应的房产也是登记在老人名下的。而我国实施的是默认的法定继承制度。即一个人去世后,遗产默认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继承。
因此,子女成为共同借款人甚至实质的唯一出资人、还款人,也并不会自动成为房产的共同所有人或理所当然的唯一继承人,而可能需要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平分。
人们当然可以通过遗嘱来决定房产的归属,对房产这样的大额资产,实施公证遗嘱也是一个办法。但作为房主的老人,也有权立遗嘱把房产给共同还贷的子女以外的人。
尽管,任何继承房产的人均需继承死者对银行的债务即房贷还款义务,而不能只拿利益;但这种情况的存在,仍然是 " 接力贷 " 可能面临的最大不确定性。
此外," 接力贷 " 同样为小夫妻双方家庭的关系处理提出了新命题,也有多方面因素需要事先有所考量。
以前双方家庭支援小夫妻的资金,最后都沉淀在小夫妻共有的房产中。鉴于大城市的超高房价,以一方父母的名义买房和借贷,小夫妻共同承担接力贷,另一方父母提供支援,也不失为一种方案。
但此后,倘若小夫妻关系破裂,非房主方就会陷入被动。这就需要在办理 " 接力贷 " 时,提前约定支援资金的属性是借款还是赠与,需要留下合同约定或书面证据。
总而言之," 接力贷 " 作为新生事物,在当前市场形势下值得肯定,其后续能否满足特定刚需群体的购房需求,也值得观察。
由于 " 接力贷 " 设置了一定门槛,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其不会导致房市大起大落。但对绝大部分办理 " 接力贷 " 的家庭而言,这仍然会是一件大事,值得当事人审慎。这既包括对是否要借款、借多少款的思量,也包括就此对家庭关系作出合理安排。
撰稿 / 缪因知(学者)
编辑 / 徐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