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9 17:59:12 | 来源:西部决策 |
朱先生 29 岁,两个月前入职一家儿童用品公司,做销售。朱先生说,前两天他在公司仓库给客户展示产品,感觉肚子不舒服,就随手拿了一包纸巾去上厕所。事后,公司以“私自挪用盗用公司产品”为理由,要跟朱先生解除合同,他觉得不合理。
关键词: 公司产品 解除合同 肚子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