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那位医生,到底是不是见死不救?
2022-04-01 17:11:15 | 来源:不墨 |
2022-04-01 17:11:15 | 来源:不墨 |
昨晚一条微博被无数人转发,今天一度被顶到热搜第一,无数人为之争论。
上海一哮喘老人因为救助无效而去世,一位急救医生被停职。
争吵关键点是:那位医生,到底是不是见死不救?
先看事情经过。
这件事一开始被当事人邻居发出来,最早的那条微博已经删除,下面是逝者女儿整理后的自述:
这场意外来的很快。从 804 一开始哮喘病发,到拨打 120,到居委会协调现场做核酸的医护人员急救,到这里这一切都没有问题。
但后来的事情让 804 一家人无法接受,这也是现在网友们争论得最凶、且互相无法说服的关键点。
危急关头来了一辆救护车,但这辆车并不是来接 804 哮喘病人的,而是来接 202 的邻居的。
目前无法确认 202 到底是身患何种疾病需要救护车,网上有说法是孕妇,但我找不到完全可信的信源。
根据 804 女儿的说法,当时前来抢救的大白表示病人需要 AED,也就是除颤器,救护车上肯定有。他们找前来接 202 的救护车借,但对方怎么也不同意。
此处有一段视频,虽不知道拍摄者的身份,但可以听出来非常焦急。她对救护车上医生喊着:那人都快没心跳了!你借一下 AED 会死啊!
但就是不借,哪怕 804 和 202 协商,202 同意出让救援资源,救护车也不愿意直接救助 804。
804 的女儿还说,他们想了各种办法。想要用私家车送父亲去医院,但由于封控缘故,私家车不能出小区。小区门口的 110 也表示不能协助送医。
第一辆救护车是 8 点 45 分到的,一直等到 9 点 18 分,他们才想办法从派出所拿到了除颤器。很可惜,还是晚了。
最终的死因是「心源性猝死」。
如果你看了视频,你也许会像我昨晚一样愤怒。
人命关天,那医生怎么能如此冷漠地摇上车窗?为何不能施以援手?哪怕仅仅是提供对方继续的医疗机械呢?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为何不能有一点点变通?
身为医生,为何会对生命如此冷漠?
不瞒你说,我昨晚就是这么想的。我的愤怒中更多的是不解:他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人心都是肉长的,拍摄者已经急到声音颤抖,难道车上医生没有一点点共情?
责怪医生,这是目前一种主流态度。不少微博大 V 开始声讨那位医生,直言他见死不救,说他麻木不仁。
但接下来我要说的话,可能会让你产生混乱,让你从心底产生怀疑。
首先,救护车上是已经有一名病人,也就是 202。这名病人需要救护车,情况不可能太好。
804 女儿曾说,和 202 家属商议,对方同意出让救助资源。
昨天夜里她也曾发微博提到过此事。
很多人以此为据,指责医护人员不懂变通。
真是如此?先看两则新闻。
去年 5 月,浙江舟山一老人突发疾病倒地,于是家人拨打 120。救护车在来接病人的途中,经过一场严重交通事故,事故现场也打了 120。
于是,本该接走老人的救护车被拦下,转而接走了事故现场的伤者。第二辆救护车 10 分钟后才抵达老人处,但此时老人已经去世。
事后死者人家属要求救护车对老人死亡负全责,索赔金额过大,一度闹到街道调解委员会。
再看 2019 年的一则新闻:老人摔倒路边,救护车拒绝施救,一度闹上新闻。
但实际情况,当地产科一名孕妇大出血,这救护车是在执行紧急输血任务。这时候,停,还是不停?
这两起事件与昨天发生的事情,有一定的相似性,却又不完全一样。
这其中区别在于,我们至今仍然不清楚 202 病人到底有多严重。如果是医生判断 202 病人一定要送往医院急救,那他的行为无可厚非。
但看过视频的可以知道,其实救护车上的急救医生也很犹豫:他迟疑着摇起车窗,百口莫辩。
有时候哪怕是眼睛见到的也不一定是事实。那位医生面对镜头的态度,你带着愤怒去看,他就是麻木不仁,但如果你冷静后再看,能看出来他更多的是不知所措,举棋不定。
他的犹豫,我猜更多的来源于规定的约束和需要承担的后果。
这并不是指责他为了自己的「前途」考量需要承担的后果,而是他此时要做出选择:车上 202 病人的命是命,车下 804 病人的命也是命。
这是个电车难题。
如果让 202 病人下车,这位病人因为救护车送医不及时而去世了怎么办?
如果让 202 病人下车,结果 804 病人上车后却又没有救活,怎么办?
借除颤器也是同样的道理。谁知道 202 病人是否能用上除颤器?如果借出去了,运输途中需救命用却又没有,202 病人的生命安全谁来负责?
现在一大争论关键点在于:202 病人已经同意出让医疗资源,很多人揪着这点不放,说人家都同意了,为什么医护人员还不答应。
这牵涉到医疗急救系统的工作流程,202 病人家属同意并不管用。
如果病人家属能做医疗决定,还要医生干嘛?要是 120 都能私下协商,那急救系统岂不是乱套了?
如果真的给 202 的抬下去了,最终两位病人都没顾到,那此次救援结果岂不是更加让人难以接受?那位医生岂不是要被加倍苛责?
据一些急救人员说,救护车出车之前都会询问病人的情况,配备的医生、器材,也是根据情况而定的。我曾被科普过,哮喘发病的解决办法并不是除颤,而是插管,也就是说在病人无法自主呼吸的时候在喉咙上割一道口子,用器材辅助病人进行呼吸,还要辅以药物,扩张病人的气管。
车上有没有相关设备和药物?光是借出一台除颤仪,到底能不能起效果?能不能起到任何效果?
这些问题,哪怕事后都争论不清,何况是在危急关头。那位急救人员的错愕,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被理解的。
这本就是一个无解的难题。不管车上急救医生做出什么行为,最终都很难让所有人满意。
目前这件事的关注重点,其实不应该在于那位急救医生的行为,而在于:
为什么第二辆救护车 1 小时 20 分钟才到?
为什么遇上紧急情况也不允许私家车出车送医?
为什么现场 110 没有开辟通道送医?
第一个问题今天邬惊雷有提到,说上海目前的 120 车已经增幅 50%,工作量是原先 3 倍,但还是不够。
但第二和第三个问题我是有不解的。此前写过两次西安产妇被拒诊事件,其中有个细节,有一辆警车全程开道,带着产妇一家医院一家医院地找。
3 月 23 日,合肥有个新闻上了热搜,一产妇突然大出血,交警咆哮式开道就近送医。
而上海曾在东方医院护士不幸去世后发布要求:要求保障群众急救需求。
当时 804 哮喘患者,难道不是有急救需求?
在没有救护车,或者救护车无法及时赶到的情况下,是否应该有相应预案?
医疗资源紧缺是很骨感的现实问题,短时间很难解决,但急救的需求呢?相比新冠,别的突然疾病可都是要命的。
这方面,上海是不是要做更多考量?仅仅是在悲剧发生后,给一名医生停职了事 ... 这不是个办法。
明白人不是没有,我相信上海的明白人只会更多。点到为止。
希望上海乃至全国,尽快拿出一个对应之策。
希望逝者家属节哀,希望再也不要发生这样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