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子产品世界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合作|
  • 联系我们
  • 主页 > 数码 > 正文

    萧山毕业生二次生活补贴申领常见问题解答(持续更新)

    2023-02-28 15:05:45  |  来源:本地宝  |

    1、我是2018年7月份领取的首笔补贴,到2021年6月份已经连续缴纳社保满36个月,那么在2021年7月份能否申报二次补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答:可以申请。申请人可先从浙里办APP查询“社保证明打印”,确认个人36个月的参保记录是否完整,记录完整方可申请。

    2、6个月的申报有效期是如何计算的?

    答:自个人领取第一次生活补贴成功的当月起算,连续缴纳满36个月社保后的下一个月开始即进入申报有效期。

    以“问答1”为例,该申请人的申报有效期从2021年7月1日起算,至2021年12月31日止。

    3、我申请这项补贴时需仍在萧山工作吗?

    答:申请人申请该项补贴时需仍在萧山工作,申请人应在毕业生第一次生活补贴领取成功后继续缴满36个月社保后的6个月内提出申请。

    4、连续缴纳36个月社会保险期间可以更换工作单位吗?

    答:可以更换。首次补贴领取成功后继续在我区工作的,可以更换工作单位,但是更换前后的工作单位都必须在我区登记注册,且需满足在我区依法纳税等条件。

    5、连续缴纳36个月社保期间,补缴社保能否计入社保连续缴纳时间?

    答:因工作调动等原因补缴社保,累计补缴社保不超过3个月(含)的,可计入。

    6、我是劳务派遣人员,该怎么申请?

    答:劳务派遣人员的,由目前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以及申请人劳务派遣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留存备查。且劳务派遣公司需为在我区登记注册的公司。

    关键词: 持续更新 常见问题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