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奔现直接开房,用力过猛致女子死亡,男子:我以为她欲擒故纵
2023-08-15 19:01:28 | 来源:情感启示录 |
2023-08-15 19:01:28 | 来源:情感启示录 |
文 | 曾雪儿
【资料图】
编辑 | 阿琰、不辞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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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奔现出事故”这种新闻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近的有一50大叔网恋20来岁小年轻,一见面却发现是自己的“同龄人”,远的有一年轻小伙约会两个月网恋女友,到现场后才发现原来是“长辈”——诸如此类的新闻,不胜枚举。
但对比起发生在辽宁的这个“网恋奔现事故现场”,上面提到的那些例子都弱爆了——辽宁一中年男子与网恋对象奔现,初次会面直接“全垒打”。
完事儿后女子香消玉殒,这名中年男子被控告故意杀人罪。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是这名中年男子早有预谋,还是其中有什么玄机呢?
“美好”的网恋
生活在辽宁省沈旦市的汪鉴(化名)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作为生活在新时代的一个青年人,汪鉴少年时代自然也是接受过教育的。
可惜9年义务教育之后,汪鉴便背起自己的行囊,走进了社会。
一开始,汪鉴跟那个年代大多数青年人一样,去北京、去上海、去深圳,去新闻里一切能够赚得到钱的地方;
然而,没文化没背景的汪鉴在外面漂了几年,还是没能漂出个样子,几年过去他还是那个兜里没几分钱的农村青年。
最后没办法,他只能回老家“继承家业”——跟他的父辈一样,当一个农民,靠着伺候家里那一亩三分地过活。
其实回家种田也没什么不好的,汪鉴没有其他的兄弟姐妹,他是家里的独子,家里的田地全都是他继承。
而且,按照如今科技发展程度,如今的“种田”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面朝黄土背朝天”,科技能够解决大部分的问题。
再说了,现在的农村建设速度飞快,很多地方的农村建设其实跟城市没什么两样的。
因此,汪鉴从北京回到老家没多久,就过上了白天种地、晚上跟朋友打牌喝酒、闲暇时还能开着自己那辆新买的三轮车到处闲逛的生活。
虽然不能大富大贵,但至少能保证一家人衣食无忧。
就这样过了几年,汪鉴也从一个二十来岁的少年,变成了现在一个三十多岁的大叔。
期间汪鉴曾经经历过一段婚姻,可惜最后潦草收场。
眼看着自己就要迈入四十大关了,却还是一个无人问津单身汉,这让至今仍是无妻无儿无女的汪鉴非常苦恼。
尽管汪鉴的爸妈还有亲戚,都在他离婚之后第一时间给介绍对象,但不是他看不上人家,就是人家看不上他。
如此三番五次之后,汪鉴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就是这么个天煞孤星的命。
而汪鉴年纪大了,却还是这副样子,这让他非常担忧,毕竟汪鉴是一个比较传统的人,他始终认为一个人娶妻生子才是正道。
所以无论是出于生理原因还是心理原因,他都想再找一个对象。
众所周知,在现如今这个各种社交平台发达的社会,想要交友不要太容易,汪鉴正是通过微信某个公众号认识了武嫣(化名)。
武嫣生活在辽宁省灯塔市,武嫣人美声甜,她通过某个公众号搞的一次情人节活动,在线上认识了汪鉴。
按理说,武嫣才二十来岁,怎么样也看不上已经四十多岁、长得也不算帅气的汪鉴的。
奈何汪鉴的细心与关心打动了孤身一人在外打拼的武嫣,每天早上的“早安”和晚上的“做个好梦”,以及时不时的问候给足了武嫣温暖的感觉。
因此没过多久,汪鉴和武嫣变成了一对“网恋情侣”。
那一刻,汪鉴满心以为自己找到了真爱,只待找到合适的机会,跟武嫣奔现;然而,汪鉴不知道的是,武嫣其实早就已经有对象了。
武嫣的对象名叫柳聪(化名),是武嫣的同事,两人在工作中认识。
柳聪是本地人,在辽宁灯塔市有家有房,初见武嫣时,柳聪便对她一见钟情,得知武嫣是一个人在灯塔市工作后,柳聪便开始从工作到生活,多方面关心武嫣。
他想利用武嫣孤身在外的脆弱心理,趁虚而入,然后再一举拿下——结果也真如他所想的那般,武嫣非常依赖他,没过多久两人便结成了男女情侣。
过年的时候,柳聪还跟着武嫣回了他们家,获得了全家人的肯定,一个新年过去,柳聪就成了武嫣的准夫婿。
一开始,武嫣也觉得柳聪不错,长得帅气、家里有钱、性格又好,最重要的是对她非常体贴,有夫如此,夫复何求?
但是,随着柳聪因为工作原因频繁到外地出差后,武嫣又开始觉得寂寞了。
于是,寂寞的柳聪开始在各个社交平台上交友、参加线上活动——武嫣正是这种背景下认识的汪鉴。
所以,从一开始,两人对这段感情的定位就是不一样的:汪鉴以为自己找到了soulmate,是奔着结婚的念头去的。
但武嫣只是把他当做柳聪到外地出差时的“替身”,是缓解寂寞的工具。
这桩看似“完美”的网恋,在静水之下是欺骗与谎言、是对爱情与婚姻的不忠、不公,这注定只会是一出悲剧。
但是,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故事的结束不是以“武嫣有未婚夫被发现”为结局,而是更加惨烈的结果——武嫣死了。
“致命”的奔现
2015年,此时汪鉴已经与武嫣交流了一段时间了,他迫切地想跟武嫣从线上发展到线下,想跟武嫣作进一步的发展,因此他向对方提出了见面。
而武嫣不知出于什么样的思考,竟然真的答应了汪鉴的见面要求。
于是,在2015年12月28日早上7点左右,汪鉴驾驶着自己的比亚迪轿车从沈旦来到了灯塔。
那一天,汪鉴“全副武装”,不仅给自己整了套西装,还专门到发型屋给自己整了个造型,可谓是从头发丝儿精致到了脚后跟,不像去见网友,倒像是去见对象。
不过,令人奇怪的一点是,汪鉴约人家女孩儿见面,不是约在商场、电影院这些约会常去的地方。
而是约到了他姑舅哥哥租用的出租屋里面,难不成他还想来个生米煮成熟饭?
更奇怪的是,武嫣居然答应了!
老实说,汪鉴提出的这个见面场地,任何一个有点安全意识的人都不可能会答应的吧,毕竟大家从来没有在线下见过面,对方是什么人也不清楚。
而“出租屋”是一个密闭的空间,汪鉴相当于是这个空间的掌控者,如果汪鉴想对武嫣做什么事的话,武嫣是没有任何反抗之力的。
因此,武嫣答应汪鉴这件事本身就十分地耐人寻味。
武嫣收到汪鉴的短信后,她带着自己养的一只小狗来到了汪鉴提供的地址。
见面之后两人也不相约出去玩,就待在出租屋内聊天,聊着聊着,两人便在出租屋的床上发生了关系。
在两人进行性行为4、5分钟的时候,武嫣突然发出不正常的声音。
汪鉴停了下来,发现武嫣嘴歪眼斜,而且出现了失禁的情况。
汪鉴签掐了掐武嫣的人中,想把她掐醒,却毫无用处——这个时候,如果汪鉴将武嫣送到医院的话,也许就没后来那么多事了。
但是,汪鉴只是把武嫣的排泄物擦干净,然后就搂着武嫣睡着了
到晚上8点左右,汪鉴被武嫣发出的呻吟惊醒,这时候汪鉴发现武嫣不仅开始大小便失禁,甚至口吐白沫,双眼虽然睁开了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令人疑惑的一点是,直到这个时候,汪鉴还是坚持既不报警也不叫救护车。
他喊了几声武嫣的名字后,看对方没有反应便擦干净武嫣的排泄物,又继续睡了。
次日凌晨时分,武嫣再次失禁,睁眼斜视的同时她的身体变得非常冰凉,
而且在她的小腿肚子、大腿后侧、腰部均有烫伤且掉皮了——可是汪鉴还是没将武嫣送到医院,他继续睡了。
到凌晨4点左右,汪鉴发现武嫣的身体彻底凉了,而且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最关键的是,武嫣没有脉搏了!
这下汪鉴是真的慌了,他终于肯将武嫣送到医院了。
当天早上6点左右,经过灯塔市中心医院医生的抢救,武嫣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该院医生对其进行了死亡确认。
就在这时,武嫣的手机响了起来,正是武嫣的姐姐武霞。
汪鉴接通电话后告知了对方他们现在的情况,紧赶慢赶赶到医院的武霞正好听到了医院对她妹妹的死亡宣告。
武霞悲痛欲绝,她不明白明明昨天还跟她打视频电话、约定休息日一起吃饭的妹妹,为什么突然间就变成了一具尸体,她趴在武嫣的尸体上痛哭不止。
王伟(化名)——武霞的丈夫见到这种清醒,在制止汪鉴离开的同时,立马拨打110报警。
“奔现现场”变“案发现场”
报警之后,一切被武嫣隐瞒起来的故事和人物在这一刻通通暴露在天光之下,但汪鉴现在已经来不及愤怒了。
因为他现在被警方视为重点嫌疑人,一个不小心,他下半辈子可能就得在牢里度过了。
为了查明真相,弄清楚武嫣的死因,武家人同意对武嫣尸体进行尸检。
尸检报道显示:
种种证据都指向汪鉴本人,虽然他声称并不是他杀害的武嫣;
但他邀请一个第一次见面的“陌生女子”到一个堪称密闭的空间,就这种行为而言,很难让人不怀疑他对对方怀有不轨之心。
另外,汪鉴自己也承认,在发现武嫣不对劲的第一时间,他认为是自己太“厉害”了,把武嫣折腾得失禁,属于两人之间的“情趣”,万万没想到会害死武嫣。
但汪鉴这个说法是有瑕疵的,据他自己供述,两人见面是在28日早上10点左右,聊天不过聊了十来分钟。
也就是说在早上11点之前两人发生了关系。
而武嫣和汪鉴之间的性行为不过持续了4、5分钟,然后武嫣便开始不对劲了。
从武嫣开始不对劲到汪鉴将武嫣送到医院,这期间经历了十多个小时,汪鉴本人帮武嫣处理排泄物都至少处理了3次。
第一次还能以“认知错误”作为解释,那之后的时间呢?难道还是“认知错误”?
最终,一审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后,认定汪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可能有人会疑惑,为什么“故意杀人罪”只是“三年”,哪怕不是“死立执”,都应该是“死缓”啊?
其实是这样的,我国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的确应该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同时它也有规定,“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认为,汪鉴正好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故意杀人罪”的主客观必须得相一致。
简单来说,加害者必须得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但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要符合这一要件,才能算是“故意杀人”。
再回看汪鉴整件事,汪鉴对武嫣的一切行为,并不是抱着“致对方于死地”这个想法的,更多的只是单纯的馋人家的身子。
至于那十几个小时汪鉴为什么不送医也不报警,汪鉴可以声称自己是“疏忽大意”,武嫣的家人也可以说他是“故意的”,毕竟双方都没有确切的证据;
同时,警方也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武嫣身上的烫伤、掉皮等与汪鉴有关。
根据“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原则”,汪鉴因“不作为”而导致武嫣的死亡,并非故意。
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汪鉴的其实不该判“故意杀人罪”,而应当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汪鉴也认为自己不该被判那么重的罪,他的辩护人为他上诉,认为汪鉴不该被判故意杀人罪;
经过二审审判后,汪鉴被改判“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结语
网恋有风险,奔现需谨慎。
恐怕汪鉴怎么想也想不到,自己只是谈个网恋,竟然把自己谈到了牢里,但他的所作所为,仍然让人疑惑。
如果说他只是“疏忽大意”,恐怕没人会信,汪鉴内心或许是明白已经出事了,但出于一种“赌徒博弈”的心理。
他赌武嫣这种糟糕情况只是一时的,所以一直没将其送到医院。
只要不走出这间出租屋,那么就没人知道这里面出了什么事,谁知酿成了后续一系列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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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首发,抄袭搬运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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