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注:ESG300ETF: 国联安国证 ESG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3-01-12 17:41:31 | 来源:证券之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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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国证 ESG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3 年 01 月 12 日 送出日期:2023 年 01 月 13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产品概况基金简称 国联安 ESG300ETF 基金代码 159653基金管理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 市 交 易 所 及上 市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暂未上市 期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 始 担 任 本 基金 基 金基金经理 黄欣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2 年 11 月 1 日 开 始 担 任 本 基金 基 金基金经理 章椹元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8 年 7 月 1 日其他 场内简称:ESG300ETF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 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 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 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投资范围 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以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股指期货 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 上述比例。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2% 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 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 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 情形导致基金无法完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包括抽样复制在主要投资策略 内的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特 殊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 (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长期停牌;(4)标的指数成份股进行配股或增发; (5)标的 指数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6)其他可能严重限制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合理原因等。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况,导致 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股、成份 股个股衍生品等进行替代。业绩比较基准 国证 ESG300 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风险收益特征 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 的风险收益特征。(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S<50 万份 0.80% 认购费 50 万份≤S<100 万份 0.50% S≥100 万份 1,000 元/笔注: (1)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提交认购申请时以现金方式向投资者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超过认购份额 0.8%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投资者申请多次认购的,须按每笔认购申请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2)敬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及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了解详细情况。申购费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申购份额 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第 2页 共 5页赎回费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赎回份额 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管理费 0.50%托管费 0.06%销售服务费 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 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其他费用 金的上市费及年费;账户开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 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注: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其他风险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波动,使基金运作客观上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到期不能履行合约进行兑付的风险,另外,信用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因违约而产生的证券交割风险。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进而影响基金的投资收益水平。同时,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能否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其他合规性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的职业道德水平等,也会对基金的风险收益水平造成影响。的风险。规程等引致的风险,或者技术系统的故障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影响。这种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机构等。同》有关规定的风险。善而产生的风险;因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压力可能产生的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可能严重影响证券/期货市场运行,导致本基金资产损失;其他意外导致的风险。 (1)ETF 基金的投资风险 第 3页 共 5页 本基金为 ETF 基金,在基金的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 ETF 基金特有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债券市场平均回报偏离风险、标的指数跟踪误差风险、标的指数变更风险、标的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等。 (2)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包括: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其他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 (4)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流动性风险,指面临大额赎回时,可能因证券出借原因发生无法及时变现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2)信用风险,指证券出借对手方可能无法及时归还证券、无法支付相应权益补偿及借券费用的风险;3)市场风险,指证券出借后可能面临出借期间无法及时处置证券的市场风险;4)其他风险,如宏观政策变化、证券市场剧烈波动、个别证券出现重大事件、交易对手方违约、业务规则调整、信息技术不能正常运行等风险。 (5)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其所面临的风险包括杠杆风险、强制平仓风险、无法平仓风险、强行减仓风险、政策变化份风险、连带风险及合作方风险等。(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①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picfunds.com;②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 ●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六、其他情况说明 第 4页 共 5页无。 第 5页 共 5页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证券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