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ETF: 博时中债0-3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2-10-27 20:43:48 | 来源:证券之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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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中债0-3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10月27日 送出日期:2022年10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产品概况基金简称 博时中债 0-3 年国开行 ETF 基金代码 159650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08-26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10-28 期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吕瑞君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22-04-11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万志文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5-07-13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其他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 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场内简称 国开 ETF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敬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一章了解详细情况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投资目标 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5%,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3%以内。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债、其他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 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投资于除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资产,也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 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 金投资于待偿期为0-3年(含3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为主,选取标的指数成分债 券和备选成分债券中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 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本基金以追求标的指数长期增长的稳定收益为宗 旨,在降低跟踪误差和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双重约束下构建指数化的投资组合。本基金主要投资策略 投资于待偿期为0-3年(含3年)的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5%,年化跟 踪误差控制在3%以内。如因指数编制规则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 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0-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风险收益特征 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 似的风险收益特征。(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无(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无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申购费: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赎回费: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管理费 固定比例 0.15%托管费 固定比例 0.0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其他费用 的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 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上市费及年费、场内注册登记费、IOPV 计算与发布费(如有) 、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 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 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行进行改制,政策性金融债券的性质有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债券信用等级也可能相应调整,基金投资可能面临一定信用风险;2)政策性金融债流动性风险,政策性金融债市场投资者行为具有一定趋同性,在极端市场环境下可能集中买入或卖出,存在流动性风险;3)投资集中度风险,政策性金融债发行人较为单一,若单一主体发生重大事项变化,可能对基金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因标的指数编制方法的不成熟也可能导致指数调整较大,增加基金投资成本,并有可能因此而增加跟踪误差,影响投资收益。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债券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作为本基金的投资标的指数及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可能变更标的指数,基金的投资组合随之调整,基金收益风险特征可能发生变化,投资人需承担投资组合调整所带来的风险与成本。基金合同等风险。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市,导致基金份额不能继续进行二级市场交易的风险。无法买入申购所需的足够的成份券,导致场内份额申购失败的风险。对价,可能导致场内份额赎回失败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成份券市值规模变化等因素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此可能导致投资人按原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申购并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能无法按照新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全部赎回,而只能在二级市场卖出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因此本基金有面临自动清算的风险。业务人员如基金经理的依赖、业务竞争压力、不可抗力等导致的风险等。(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sera.com][客服电话:9510556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六、其他情况说明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各自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从其解释。查看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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