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消息!港股医药ETF: 平安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2-09-29 22:36:49 | 来源:证券之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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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平安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 年 9 月 16 日 送出日期:2022 年 9 月 30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产品概况基金简称 平安中证港股医药 ETF 基金代码 159718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 2021 年 12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月 16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易所 月 28 日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基金经理 成钧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0 年 9 月 1 日其他 1.场内简称:港股医药 ETF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以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包括存托凭证)为主要投资对象。 此外,为 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括主板、创业板以及其他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的股票、存托凭证、其他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 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 离交易可转债) 、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 债券、政府支持债券等) 、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信用衍生 品、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投资范围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其中,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包括存托凭证)的资产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不主动投资于上述投资 范围以外的资产,但若因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而被动获得相应港股的认购权利凭证,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其可变现或可处置之日起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可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比例限制,本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规定。 标的指数为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投资组合,并 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主要投资策略 (1)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2)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3) 股票期权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指数(经汇率调整)收益率。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 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风险收益特征 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投资于香 港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注:1、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第 2页 共 5页(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管理费 0.50%托管费 0.10%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审计费等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一)本基金的一般风险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等。 二)本基金特定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虽然本基金管理人对追踪误差进行管理监控,但无法担保或报证基金跟踪误差达到约定目标。 造成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风险的原因包括: (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2)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化,使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标的指数成份股派发现金红利将导致基金收益率偏离标的指数收益率,从而产生跟踪偏离度。 (4)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5)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存在,使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6)在本基金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程度。 (7)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的持有比例与标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大;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 第 3页 共 5页符合要求及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 本基金将承担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本基金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风险。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指数基金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等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产生风险。 尽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本基金将变更标的指数。基于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投资者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机构在相关证券交易所开市后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本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 4页 共 5页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平安基金官方网站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服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第 5页 共 5页查看原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