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被责令改正未披露投资咨询业务收入变动异常原因
2022-06-29 23:21:36 | 来源:北京商报 |
2022-06-29 23:21:36 | 来源:北京商报 |
6月29日,东北证券发布公告称,于6月29日收到吉林证监局《关于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指出,经查,东北证券存在部分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未明确约定提供研究成果义务的情况下,将部分证券交易席位租赁收入确认为投资咨询业务收入;同时,存在未在2021年年报中披露投资咨询业务收入变动异常的原因两类情形。
吉林证监局表示,由于上述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决定对东北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要求东北证券应对上述问题予以整改,并于收到该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东北证券表示,此次监管措施涉及的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年报中披露的营业总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及净资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落实整改工作,及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东北证券指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未受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