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增强LOF: 富国中证娱乐主题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产品资料概要更新(A)
2022-02-24 19:24:31 | 来源:证券之星 |
富国中证娱乐主题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A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 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 产品概况 富国中证娱乐主题指数增强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161036 型(LOF) 富国中证娱乐主题指数增强份额简称 份额代码 161036 (LOF)A场内扩位简称 娱乐增强 LOF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7 年 3 月 24 日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03 月 13 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交易币种 人民币 任职日期 2017-03-13基金经理 牛志冬 证券从业日期 2007-07-01注:本基金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起增加 C 类基金份额。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增强型股票指数基金,在力求对中证娱乐主题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投资目标 础上,通过数量化的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 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证娱乐主题指数的成份股、 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含超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银行存款(包括银 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银行通知存款等) 、同业存单、衍生工具(股指期投资范围 货、权证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本基金的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中证 娱乐主题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 资产的 80%。 本基金以“指数化投资为主、主动性投资为辅”,主要策略为复制目标指数,即 投资组合将以成份股在目标指数中的基准权重为基础,利用富国定量投资模型主要投资策略 在有限范围内进行超配或低配选择。本基金在复制目标指数的基础上一定程度 地调整个股,力求投资收益能够跟踪并适度超越目标指数。本基金对标的指数 的跟踪目标是:力争使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 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8%。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存托 凭证投资策略、固定收益资产投资策略、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策略详见法律文件。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娱乐主题指数收益率×95%+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风险收益特征 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注: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注:截止日期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A 份额)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03 月 13 日。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0 年 12 月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费率(普通客户) 费率(特定客户) M<100 万 1.2% 0.12% 申购费 100 万≤M<200 万 0.6% 0.06% (前端) 200 万≤M<500 万 0.4% 0.04% M≥500 万 1000 元/笔 1000 元/笔 N<7 天 1.5% 赎回费 N≥7 天 0.5%注:以上费用在投资者申购/赎回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过程中收取,特定客户的具体含义请见《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由销售机构参照以上场外申购费率执行,场内赎回费率与场外赎回费率一致。(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费用类别 年费率/收费方式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5% 指数许可使用费 0.016%注:以上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得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业绩表现将会随着标的指数的波动而波动;同时本基金在多数情况下将维持较高的股票仓位,在股票市场下跌的过程中,可能面临基金净值与标的指数同步下跌的风险。 (1)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2)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3)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 (4)标的指数编制方案带来的风险; (5)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6)成份股停牌的风险;(7)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使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8%。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正常范围的,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由于上市期间可能因信息披露导致基金停牌,投资者在停牌期间不能买卖本基金上市交易份额,产生风险;同时,可能因上市后交易对手不足而产生流动性风险;另外,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份额转向场外交易后导致场内的基金份额或持有人数不满足上市条件时,本基金存在终止上市的可能。 本基金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投资股指期货。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不同,采取保证金交易,风险较现货市场更高。虽然本基金对股指期货的投资仅限于现金管理和套期保值等用途,在极端情况下,期货市场波动仍可能对基金资产造成不良影响。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公告等披露文件。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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