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植基金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2-02-22 08:53:17 | 来源:证券之星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植基金为代销机构 并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植基金” )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 2022 年 2 月 22 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 加中植基金为代销机构,适用基金具体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自 2022 年 2 月 22 日起,投资者可在中植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 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及业务规则请遵循中植基金的规定。 同时,本公司将在中植基金开通上述基金的定投、转换业务并参加中植基金开展的基金费 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自 2022 年 2 月 22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植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自 2022 年 2 月 22 日起, 投资者可通过中植基金办理上述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在中植基金 可参与转换基金间的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的规则、 费用及计算方法请参见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已刊登的 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自 2022 年 2 月 22 日起, 投资者通过中植基金办理上述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可参与转换基 金间的转换业务,享有的申购费补差费率优惠以中植基金的规定为准。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 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体以中植基金规定为准。 率优惠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中植基金的相关公告。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 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 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 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 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优惠活动
代销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