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国企创新增长股票C: 汇添富国企创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022-02-14 16:23:03 | 来源:证券之星 |
汇添富国企创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2 年 2 月 11 日 送出日期:2022 年 2 月 14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 产品概况 汇添富国企创新增长股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01490 票 汇添富国企创新增长股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代码 015123 票C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限公司 公司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07 月 10 日 上市交易所 -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股票型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威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8 年 07 月 01 日 自 2022 年 2 月 14 日起增设汇添富国企创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 C 类、D 类基金份额。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资方法,以基本面分析为立足点,精选国企创新投资目标 主题的优质上市公司,结合市场脉络,做中长期布局,在科学严格管理风 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存托凭 证、股票期权、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权证、资产支持证券、 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基 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所指的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主要投资于 国企创新主题的上市公司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于国企创新主题的上市公 司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和个股精选策略。 其中,资产配置策略用于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以有效规避系统性风险;主要投资策略 个股精选策略用于挖掘具有持续创新增长动力的国企创新主题上市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还包括:债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权证投资 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融资投资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国有企业综合指数*80%+中债综合指数*20%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风险收益特征 的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 金。注: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费率/收费方式 备注 /持有期限(N)申购费 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 N≥30 天 0.00%注:本基金已成立,投资本基金不涉及认购费。(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年费率 收费方式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销售服务费 0.60%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 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 费/律师费和诉讼费、基金份其他费用 - 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 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 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 费用/账户维护费用等费用。注:本基金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本基金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特有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其他风险。其中特有风险具体如下:股指期货投资风险、股票期权投资风险、融资交易风险、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本基金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为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本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99fund.com、电话:400-888-9918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主要涉及本基金增设 C 类、D 类基金份额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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