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A: 鹏华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2-01-29 22:45:03 | 来源:证券之星 |
鹏华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 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01月27日 送出日期:2022年01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一、 产品概况 鹏华中债3-5年国开行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08956 债券指数A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4月27日 - (若有)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张丽娟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1年06月27日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叶朝明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7年07月23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 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 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其他(若有) 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如果本基金投资的政策性金融债发行人政策性银行发生改制,且可能对基 金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经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 转型或清盘。注:无。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本部分请阅读《鹏华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投资目标 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还 可以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政策性金 融债、债券回购以及银行存款。 本基金不投资于除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 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和动态最优化的方法,投资于标的指 数中具有代表性和流动性的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 代,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主要投资策略 效跟踪。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 过 0.35%,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 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 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 的风险收益特征。(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其中,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特定费率(详情请查阅招募说明书),其他投资人适用下表一般费率: 费用类型 金额(M) 收费方式/费 备注 /持有期限(N) 率 M <100万 0.6% 申购费 100万 ≤ M < 500万 0.4% N <7天 1.5% 赎回费 7天 ≤ N < 30天 0.1%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15% 托管费 0.05% 销售服务费 0 其他费用 会计费、律师费、审计费等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此,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金将无法完全避免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 (2)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3)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若未来政策性银行进行改制,政策性金融债券的性质有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债券信用等级也可能相应调整,基金投资可能面临一定信用风险。 若可能对基金投资运作、持有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经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转型或清盘本基金,届时基金面临风险收益特征变化或提前终止的风险。 政策性金融债市场投资者行为具有一定趋同性,在极端市场环境下,可能集中买入或卖出,存在流动性风险。 政策性金融债发行人较为单一,若单一主体发生重大事项变化,可能对基金净值表现产生较大影响。 (4)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5)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6)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本次更新详见2022年01月28日披露的《鹏华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鹏华基金官方网站[www.phfund.com][客服电话: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查看原文公告
关键词:
华中